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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2月16日

县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听取县人大常委会 县人民法院 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通过选举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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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峰向大会作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记者  李兆葵  摄影  奚晋阳

本报讯   昨日下午,县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在行政中心第一报告厅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林峰作的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听取县人民法院代院长葛利江作的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县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虞胜禄作的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通过了大会选举办法,通过设立天台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内务司法)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决定,通过上述两个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人选表决办法。

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管文新、林峰、潘军明、崔波、戴世勇、陈益军、陈剑、裘国宏、庞一飞、褚夏芬、潘灵杰、姚乐平、汤京和主席团全体成员在主席台就座。

县领导陈政明、施亚东、余昌杰、竺恒峰、郑志兵、曹蕉红、王欣东、蔡文新、施逢沪、王金永、张继明、梅东晓、阮桂春、倪海燕、褚人福、陈长瑶、曹元新、陈达优、齐显移、张卫平,县人民法院代院长葛利江,县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虞胜禄,县人武部政委留正在主席台就座。

在主席台就座的还有离退休老干部范伟珍、王继祖、朱李益。

会议由裘国宏主持。

林峰受县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作工作报告。他说,过去的五年,是天台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五年,也是民主法治建设不断推进的五年。五年来,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在中共天台县委的领导下,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县委有关人大工作部署,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圆满完成了县十五届人大各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五年来,共召开常委会会议36次,主任会议71次,审议或听取专项工作报告182个,作出决议决定27项,依法任免有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95人次,依法任免人民陪审员76人次,组织执法检查4次,开展专题询问3次,为推进依法治县进程,推动我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了积极努力。

林峰指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进民主法治建设和发挥根本政治制度作用的高度,对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做好新形势下的人大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未来五年,我县将进入实现裂变跨越的关键期,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期,人大将肩负更加重大而艰巨的任务。

林峰说,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即将选举产生,我们建议,新一届县人大常委会要坚持“三个统一”,把党的领导、发扬民主、依法治县有机结合起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发挥好地方权力机关的作用;坚持密切关注我县经济发展情况,加强对计划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积极推进“一业融五化”,推动我县一二三产业创新发展,保障经济健康快速增长;坚持推进“一心带三区”,促进城乡联动、区域融合,推动天台成为宜居、宜业、宜游的文化旅游城市和绿色水韵山城;坚持做好教育、医疗、卫生、食品安全、交通治堵等方面民生热点、难点问题的监督,推动政府补齐民生事业短板;坚持绿色发展理念,推动天台环境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发展优势;坚持推进民主法治建设,推进司法体制和监察体制改革,促进“一府一委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坚持尊重代表的主体地位,不断完善代表履职平台,充分发挥代表在闭会期间的作用;坚持加强自身建设,充分发挥法制(内务司法)、财政经济两个专门委员会的作用,不断提高常委会议事水平和整体工作效能,努力开创全县人大工作新局面。

林峰说,2017年是新一届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开局之年。希望新一届县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县十四届一次党代会精神,牢固树立裂变扩张、开放接轨和转型提升意识,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认真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重点抓好四方面工作:加强常委会及机关党的建设,着力提升人大履职实效;加强重大事项监督,着力推动经济社会裂变发展;加强司法执法监督,着力推进依法治县进程;加强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会上,葛利江、虞胜禄分别向大会作了《天台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天台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