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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2月16日

培育青年创客 助推农村经济发展

袁伟强委员代表农业组的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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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深入推进和乡村旅游的蓬勃发展,越来越多的农民工、中高等院校毕业生到农村创业创新,为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活跃农村经济发挥积极作用。我县青年返乡创业成功案例较多,比如田禾粮食专业合作社、“牛栏餐厅”、希望田野、“遇见”农家乐等等,都充分展现了青年创客的风采。但是,作为新生力量的青年创客,在发展过程中同样面临着不少问题,主要有:

(一)社会认知存在偏差。(二)启动资金较为匮乏。(三)项目载体获取存在困难。(四)风险抵御机制薄弱。

为此,我们建议:

(一)制定专项政策帮扶,搭建共享平台。建议组织各相关单位,对我县涉及青年创业各个环节的政策进行梳理、更新,统一汇总整合,由特定一个单位统筹,搭建政策数据共享平台,避免政策“打架”。加快将现有财政政策措施向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拓展,将符合条件的返乡下乡人员纳入扶持范围,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予以积极支持。突出重点帮扶领域,鼓励青年创业向水稻、茶叶、葡萄、生猪等我县特色种养殖业靠拢,在购买设备时给予价格补贴,实际轮种过程中给予技术指导和肥料、饲料补贴,销售时协助做好与高校、农产品电商园的衔接,最大程度给予青年创客政策优惠。

(二)优化创业服务。建议设立“绿色通道”,为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提供便利服务,提供有针对性的创业辅导、政策咨询、集中办理证照等服务。对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免收登记类、证照类等行政事业性收费。建议采取财政贴息、融资担保、扩大抵押物范围等综合措施,努力解决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融资难问题。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发针对返乡下乡创业创新人员的信贷产品和服务模式,探索权属清晰的包括农业设施、农机具在内的动产和不动产抵押贷款业务,提升返乡下乡创业人员金融服务可获得性。推进农村普惠金融发展,探索开展价格指数保险、农产品质量安全保证保险及防旱防涝保险等创新试点,更好地满足返乡下乡人员的风险保障需求。

(三)落实用地用电支持措施。鼓励青年创业以入股、合作、租赁等形式使用农村集体土地发展农业产业,依法使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开展创业创新。建议在年度建设用地指标中单列一定比例专门用于返乡下乡人员建设农业配套辅助设施。支持创业人员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共建农业物流仓储等设施。对发展农业、林木培育和种植、畜牧业、渔业生产、农业排灌用电以及农业服务业中的农产品初加工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电价。

(四)创建创业园区(基地)。按照政府搭建平台,平台聚集资源,资源服务创业的思路,依托农业园区、农业规模种养基地等,整合一批具有区域特色的返乡下乡人员到园区(基地)创业,重点引进“青创”团队来园区发展。支持创业人员与地方创新合作方式,利用空心村、农房改造村、厂矿废弃地、闲置校舍等打造创业基地,开展创业创新。

(五)重点引进“青创”团队,项目对号落实。积极搜罗全国各地“青创客”社团、公司、协会的基础信息,对于一些专业面广、实践经验丰富、自有资金丰厚等综合素养比较高的团队,以单个基本成形的项目方案,向其释放合作信号。如对于空心村改造,可利用众筹投资,政府与“青创”团队进行直接洽谈,后续老房改造、周边设施完善等子项目的分配和管理则由该团队负责。

(六)引导大学毕业生回本村任职。在村级换届选举中,可在村两委中增加1-2名本科学历以上的全日制大学毕业生,把大学毕业生留在农村,扎根在农村。

(七)打造乡村旅游青年品牌。针对目前乡村旅游同质化现象凸显,建议在引进青创客,实施优惠政策时,重点向具备室内装潢、绿化景观、外部改造等专业设计资质的人群倾斜。在传统古村落保护村,引进青年创业团队、艺术家、小资文艺群体,如在张思村的古民居内开设手工艺工作室,激活乡村原有文化。利用农村乡贤和各部门的外部对接渠道,可定期在杭州、上海、南京等我县大学生较集中地区举办“青创论坛”,并积极邀请他们进行实地采风探勘,向青年创客个体、团队推介我县的优惠政策和创业环境,打响天台“田园青创客”知名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