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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3月27日
天台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7年 2月15日在天台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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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台县人民法院院长 葛利江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天台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同志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主要工作
县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我院在县委、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上级法院的领导、监督、指导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改革创新,克难攻坚,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五年来共受理各类案件46746件,办结46008件,同比前五年分别上升123.46%和124.31%,收结案达到“两个翻番”。其中,2016年受理12377件,办结12027件,同比上年分别上升46.58%和34.55%,收结案“双双破万”,均创历史新高;一线法官年人均办案238.87件,是全国平均数的2.1倍。
一、强化服务大局意识,保障小县大城建设
服务全县中心工作。制定《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服务地方经济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运用司法手段保障“五水共治”、“三改一拆”、“治危拆违”等重大决策部署顺利实施。加大对涉污染环境案件的惩治力度,审结污染环境犯罪案件9件22人,依法支持环保部门处罚违法排污行为等案件63件。依法稳妥处理涉重点工程、重大项目的土地及房屋征收等涉案问题,推进国土领域非诉执行案件清理,依法裁定准予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搬迁、拆除违法建筑案件667件。适应我县“全域旅游”发展战略要求,在县旅游集散中心成立旅游巡回法庭,抽调专门力量快速处理涉旅游纠纷。坚持依法终结、依法治闹,五年累计化解涉诉信访案件72件,并对5名违法上访及教唆他人违法上访人员判处刑罚,圆满完成G20峰会护航任务,得到省高院陈国猛院长的批示肯定。
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制定出台《关于依法保障我县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实施意见》,依法打击恶意逃废金融债务行为,审执结金融纠纷案件6500件,涉及金额13.14亿元。充分发挥破产审判、执行程序在促进“僵尸企业”处置、推进供给侧改革方面的法律功能,依法处置银象公司、建安公司、电源厂等5起破产案件,顺利执结雅阁工艺品公司、千鼎机械制造公司等涉企执行案件17件,盘活企业存量资产6.3亿元,释放土地资源385.7亩,房屋面积30.5万平方米。坚持司法推进与党委政府综合治理相结合,成功试行了全省首例在浙江省范围内竞争择优选取破产管理人,首次运用刑民协同理念处置银象公司破产案件,作为全省指导性案例予以刊发,为辖区企业走司法破产之路积累了有益经验。
助推法治天台建设。注重司法与行政的良性互动,定期召开府院联席会议,合力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2016年出庭应诉率达到100%。探索行政审判、复议与信访的衔接机制,深化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试点工作。五年来,共审结行政诉讼案件251件,42%的行政案件通过和解撤诉方式结案。积极延伸审判职能,通过开设法制讲座、邀请执法人员观摩庭审等措施,促进行政机关提高执法水平。积极参与社会治理,84名干警作为平安指导员主动走访联系村,2个人民法庭积极开展巡回审判活动,畅通司法服务“最后一公里”。认真做好县乡换届选举司法保障工作,严把候选人资格审查关,确保选举工作顺利开展。
二、坚持公正司法底线,推进平安天台建设
宽严相济惩治犯罪。五年来,共审结刑事案件3495件,同比前五年上升93.63%,判处罪犯4750人。其中,2016年审结668件,同比上年上升2.93%,判处罪犯948人。严惩“两抢一盗”、 涉黄赌毒等危害社会治安犯罪,加大对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网络传销等犯罪的打击力度,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始终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严惩贪污、贿赂、渎职犯罪42件52人。在依法从严惩处的同时,对1325名具有从宽情节的初犯、偶犯、从犯等,依法判处缓刑。坚持教育挽救方针,落实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减少“前科”不利影响。强化人权保障,为944名可能判处三年以上刑罚而又无钱请律师的被告人指定了辩护律师。深入推进量刑规范化改革,对16种常见多发犯罪确定相对统一的量刑标准,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防止同案不同判、同罪不同罚,得到省委政法委的肯定。
调判结合解决纠纷。五年来,共审结民商事案件24828件,同比前五年上升117.14%,解决标的金额66.93亿元。其中2016年审结6136件,同比上年上升17.48%。高度重视涉案民生,妥善处理婚姻家庭、继承纠纷案件3430件, 并发出全市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的人身安全。注重维护市场秩序,审结买卖、借款、担保等合同类案件17743件。发挥调解和判决的不同优势,坚持能调则调,对不宜调解或调解不成的案件,及时作出裁判,2016年调撤率达52.23%,排名全市第二。依托交通巡回法庭,建立交通事故调解处理一体化运行机制。五年来,共审结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1886件,调解确认案件1063件,交通事故案件调撤率高达81.39%。
全力攻坚执行难题。五年来,共执结案件15857件,同比前五年上升130.7%。其中,2016年执结案件4342件,同比上年上升52.19%,执行干警人均结案228.53件。一是坚持战役思维,打响破难攻坚战。先后组织开展了涉中小微企业、金融案件执行服务季、涉农民工工资案件等专项执行行动。2016年,在县委的高度重视和支持下,组织开展了打击拒执百日专项行动,建立公检法联动打击拒执犯罪长效机制,主动亮剑,重拳出击,当年强制腾空房屋28套,实施司法拘留172人,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7件,其中立案侦查5件,已判处刑罚2件2人。二是丰富战术举措,打出破难组合拳。加大对抗拒执行、逃避执行的惩治力度,通过网站、微信、闹市区显示屏、流动宣传车等平台累计曝光老赖4923人次,实施限制出境15人,限制高消费9356人,执行到位金额6.64亿元。建立公职人员、代表委员等特殊主体执行生效裁判长效机制,使履行法律文书成为代表委员、领导干部选任的基本条件。三是强化战斗保障,提高执行威慑力。充分发挥网上“点对点”查控被执行人银行存款、车辆、房地产等执行新机制的作用,不断压缩被执行人隐匿财产、逃避执行的空间。实行执行干警24小时备勤制度,并积极借助公安协控机制,抓获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357人。加强信用惩戒力度,将4813名失信老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让失信被执行人在申请贷款、招投标、乘坐飞机高铁等方面处处受限,推动社会诚信建设。
三、牢记司法为民宗旨,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畅通立案申诉渠道。牢固树立“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的理念,对符合法律规定的当场予以立案登记,对材料不齐的一次性告知补正,努力不让群众“多跑一次腿”。同时,加大对恶意诉讼、虚假诉讼的惩处力度,查处虚假诉讼案件18件,刑事处罚10人。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畅通信访和申诉渠道,引导当事人正确表达利益诉求,共受理申诉案件64件,启动再审56件,主动纠正、依法改判案件16件。
完善司法便民举措。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成立法律援助中心法院工作站,开通12368司法服务热线,为群众诉讼提供全方位的诉讼服务。建立网上案款缴退费系统,方便当事人通过网上银行、支付宝等新渠道缴退诉讼费、兑付执行款。加强对弱势群体的司法救助力度,累计向困难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02.5万元。依法为符合条件的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116.6万元,确保经济困难的群众打得起官司。
深化阳光司法建设。开通案件信息查询系统,方便当事人在网上查询案件的审理、执行进度。发挥数字法庭优势,选择典型案例开展庭审直播。完成自1950年以来形成的近17万册诉讼档案电子化扫描工作,为当事人、律师查阅卷宗提供便利。推进网络司法拍卖工作,通过淘宝网拍卖房产、车辆、股权等诉讼资产263件,成交额3.62亿元,平均溢价率达29.61%,为当事人节省佣金1000余万元,有效杜绝了传统拍卖中的串标围标等问题。
四、树立改革创新理念,促进司法高效权威
深化审判工作机制改革。认真落实市中院“三个指引”文件要求,推行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简案快办机制,快审快结小额买卖合同、民间借贷等简易纠纷17516件,平均每件用时32天。会同公安、检察机关,大力推进轻微刑事案件速裁工作,对17种适用简易程序且刑期一年以下的被告人认罪案件进行快速审理,平均审理天数仅为3天。加强高清数字法庭改造,推进远程视频庭审,通过庭审同步录音录像代替书记员庭审记录,有效提升庭审效率。
完成法官员额制改革。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关于浙江省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重大部署,细化制定《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完成首批32名员额法官的遴选工作,入额法官平均年龄40岁,平均司法工作经历19年,使优秀法官资源集中到审判一线。
推进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积极落实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设立全省首家人民陪审员管理办公室,规范人民陪审员日常履职,受到省高院的充分肯定。五年来,人民陪审员参加审理各类案件6562件,普通程序案件陪审率达到93.74%,有效发挥了人民陪审员参与司法、监督司法的重要作用。
五、贯彻从严管理方针,建设过硬法官队伍
注重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开展了“三严三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等活动,不断增强干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扎实开展“队伍建设年”和“深化基层建设年”活动,突出问题导向,认真查补短板。注重发挥法院文化的引领作用,积极弘扬“公信、和合、勤廉、赤诚”的院训精神,提升队伍凝聚力。
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强化教育培训工作,搭建青年法官导师制、文化讲堂等载体,推荐优秀后备干部挂职锻炼,提升干警的综合素质和群众工作能力。加强司法调研工作,累计有117篇文章在各类研讨会、刊物上获奖或发表,3篇论文在全国获奖。针对办案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通过司法建议、情况反映等形式建言献策,多次受到市中院及县委主要领导的批示肯定。
强化司法作风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聚焦省委“七个绝不允许”和省高院“五条纪律”的要求,开门查摆问题,深入对照检查,重点整治“四风”及“六难三案”问题。加强作风巡查和审务督察,及时发现和纠正庭审纪律、司法礼仪、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连续五年春节后首个工作日开展“廉洁司法教育日”活动,加强警示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五年来,保持了干警零违纪的良好生态。
六、虚心主动接受监督,不断改进法院工作
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牢固树立“监督就是支持”的理念,主动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重大事项、重大案件及工作部署,先后就“两庭”建设、人民陪审员、“依法履职、公正司法”等工作作了专题报告。巩固县人大常委会对14名法官履职评议的成果,落实整改要求,形成长效机制。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互动交流,虚心接受县人大代表监督小组和县政协民主监督小组的监督,及时办结建议、提案,主动邀请代表委员视察、指导法院工作以及参与旁听庭审、评查案件等活动。
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开投诉举报电话,每案发放“廉政监督卡”,接受当事人监督。定期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村镇干部、社区居民、在校师生等旁听案件庭审2000余人次。建立新闻发布会、裁判文书上网常态化机制,累计召开新闻发布会12次,公开裁判文书11389份,及时披露法院工作、案件裁判等相关信息。
依法接受检察法律监督。接受检察机关对审判执行工作的监督,联合出台《关于加强基层检察室与基层人民法庭法律监督工作协作的若干规定》,认真对待检察建议,重大案件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委会,支持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共同维护司法公正。
各位代表,过去五年,面对日益繁重的办案任务,法院干警加班加点,负重拼搏,审判执行及各项改革工作均取得了一定成绩。我院共获得全省法院刑事审判工作、行政审判工作和信息工作先进集体、全省法院调研基地、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并有57个次集体和181人次受到各类表彰奖励。上述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县委正确领导、县人大依法监督、县政府和县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我们一直铭记于心、倍感珍惜。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法院,向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法院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一是案多人少矛盾十分突出。近年来我院案件数量大幅上升,2016年收案数相比五年前已经翻了一番多,虽经干警“5+2”、“白加黑”长期苦战,但积案仍然较多;二是破解“执行难”的任务依然艰巨。被执行人隐匿、转移资产现象仍然突出,打击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的手段和力度仍需加强。引导公众正确认识“执行难”与“执行不能”的区别,难度还比较大;三是司法公信力有待提升。少数干警能力不足、行为不规范,一些司法改革措施尚未落地见效,审执工作与人民群众的期待尚有差距。对此,我们不回避、不遮掩,努力争取各方支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今后五年和2017年的工作思路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院的总体工作思路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历次中央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坚持“从严治院、公信立院、改革兴院、科技强院”四位一体方针,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坚守公正司法底线,提高服务大局能力,拉高标杆、争先进位,努力争创全市领先、全省一流法院。根据上述总体工作思路,2017年我们将按照县十四届一次党代会部署,解放思想,实干争先,奋力跻身全市优秀法院行列。重点做好以下五方面工作:
一是围绕服务大局,全力优化司法保障。更加自觉地把法院工作放在县委县政府工作大局中谋划和推进,切实做到“中心工作推进到哪里,司法服务保障就跟进到哪里”,充分履行审执职能,依法助推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建设有序推进,依法保障打好“拆、治、归”转型升级组合拳。树立谦抑、审慎、善意理念,提高运用法治方式保护产权的水平。坚持在党委领导、政府支持下开展破产审判工作,推动 “僵尸企业”司法处置。切实抓好涉诉信访工作,加大对违法上访行为的打击力度。深入分析反映在司法领域的各种新情况、新问题,通过司法建议、审判白皮书等形式,及时向党委政府提出对策建议。
二是立足审判职能,全力维护公平正义。加强刑事审判工作,依法严惩危害群众利益和社会稳定的盗抢骗、黄赌毒、食品药品、污染环境、恶意欠薪、暴力伤医、严重校园暴力、涉众型非法集资等犯罪。严厉打击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犯罪,切实做好监察体制改革试点中的职务犯罪案件审判工作。加强行政审判工作,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加强民商事审判工作,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实现“简案快办、难案精办”,进一步提高审判质效。强化诉调衔接工作,努力实现案结事了。加大执行破难攻坚力度,努力形成“党委领导、法院主办、各部门联动”的大执行工作格局。启动执行指挥中心和执行办事大厅建设,强化刑罚制裁手段,坚决打击规避执行、抗拒执行,坚决消除拖延执行、选择性执行。正确区分有财产可供执行和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建立不可执行案件认定机制,探索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执行工作进行评价,确保每一件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执行到位,确保2017年底完成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目标。
三是推进司法改革,全力提升司法公信。坚持顶层设计与基层探索相结合,努力为创造全国法院“台州经验”提供更多的“天台元素”。完善司法责任制改革,组建以员额法官为核心的新型审判团队,制定法官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院、庭长审判管理职权。推进内设机构改革,探索建立科学高效的内部管理体制。探索执行权运行机制改革,优化执行资源配置。建立专业法官会议和法官专家库制度,加大对法官自由裁量权行使的监督制约和办案指导。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抓好非法证据排除、量刑规范化等工作,杜绝刑事冤案、错案的发生。探索刑事诉讼被告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探索家事审判方式改革,探索审判委员会工作制度改革。完善审判管理及绩效指标评估体系,提升精细化管理能力。
四是强化科技引领,全力助推诉讼便民。把现代科技运用作为推动法院工作跨越式发展的大战略、大引擎,通过信息支撑、购买社会服务等方式,最大程度实现法院工作的借脑和借力。加快建设以信息化集控中心为核心,以庭审保障、流程管理等为内容的“智慧法院”。深入推进“大立案、大服务、大调解”三大机制建设,全面启动建设新型诉讼服务中心,推进网上立案、跨域立案,拓展微信、手机APP等诉讼服务新途径,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多渠道、一站式、综合性的诉讼服务。加快推进两个人民法庭的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基层司法服务保障水平。
五是坚持从严治院,全力打造法院铁军。积极开展“解放思想、实干争先、勇做铁军”大讨论和“队伍素质提升年”、“业务克难攻坚年”活动。完善院领导定向联络两代表一委员、定期联系乡镇制度,主动接受县人大、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坚持制度治院、依规治院,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管案。认真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加强对纪律作风的实时监控和督查。对触犯法律底线及违反纪律规定的,做到有案必查、有查必果、有腐必惩。加强司法软实力建设,实施年轻法官培养“墩苗计划”,促进法官职业共同体建设。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着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能担大任、勇立潮头的法院铁军。
各位代表,当前,我县已踏上了开放接轨、转型提升、裂变扩张的新征途,人民法院的审判执行事业也将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我们将在县委和市中院党组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支持下,不忘初心,砥砺前行,不负重托,不辱使命,为我县高品质建设“小县大城”、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