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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3月27日
天台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7年2月15日在天台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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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台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虞胜禄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天台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过去五年检察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2年以来,我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历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小县大城”建设,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秉持匠心,砥砺前行,各项工作取得新的成效。我院先后被评为省、市级先进基层检察院、省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先进集体、省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市级文明单位、市级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先进集体,24名干警被上级院、县委荣记个人二等功、三等功,全院集体和个人共受到各级各类表彰奖励143项次。
一、坚持主动融入,创新服务,精准把握中心工作新要求
深入推进平安建设。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能,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共批捕1912人,起诉4611人。积极参与“村梗地霸涉黑涉恶欺行霸市”专项整治行动,对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型犯罪,依法快捕快诉,批捕802人,起诉1113人。对初犯、偶犯、因邻里纠纷引发的轻伤害案件和交通肇事等过失犯罪,严格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作出定罪不捕205人,相对不诉384人,最大限度减少社会不和谐因素。全力服务县乡两级换届选举,严把候选人资格审查关,依法严肃处理破坏选举行为,确保换届选举顺利进行。积极参与平安基层基础建设,选派58名干警深入各行政村担任平安指导员,充分发挥平街检察室贴近群众的优势,与辖区乡镇建立检调对接机制,协助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29件。建立远程视频接访系统,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1314人次,依法处理各类举报、控告线索358件,检察长下访约访接访326人次。全力以赴做好G20杭州峰会检察环节维稳安保工作,被省检察院评为G20维稳安保工作先进集体。
切实维护民生民利。围绕“五水共治”、“三改一拆”等转型升级组合拳,深入推进环保检察,出台《县检察院服务“五水共治”实施意见》,联合县治水办、公安局和环保局,开展打击环境违法犯罪“利剑”行动,共批捕13人,起诉34人,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8人,发出检察建议24份,开展环保法制宣讲20次。会同县纪委、治水办出台《天台县“五水共治”建设工程专项预防职务犯罪实施意见》,有效推进“五水共治”工程项目建设。在全省率先设立重点工程检察联络室,制定“重点工程同步预防八步法”,聘请纪委、审计、城建等部门的7名专家,对金盘大桥、始丰湖建设、人民医院迁建等重点工程开展专项预防,确保工程优质、人员优秀。积极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电信诈骗、网络投资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批捕64人,起诉75人,切实保障群众财产安全。实行未成年人犯罪捕诉监防一体化工作机制,封存未成年人犯罪记录83人,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加强对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保护,支持起诉91件,帮助农民工讨回欠薪44万余元。加大对虚假诉讼的打击力度,办理虚假诉讼案件31人,有力维护了法律尊严。
服务保障非公经济。认真贯彻最高检察院、省检察院关于服务保障非公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组织开展“创新发展·检察伴你行”活动,会同县工商联出台《关于服务和促进我县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实施意见》,为非公企业提供定制化服务。依法打击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犯罪,共批捕、起诉盗窃、诈骗、敲诈勒索、集资诈骗、挪用资金、职务侵占、侵犯知识产权等犯罪78人。坚持轻拿轻放,建立涉企案件风险评估机制,对抽逃出资、虚开增值税发票等涉企案件,依法不起诉50人,建议侦查机关撤案49人。坚持预防在先,开展重点企业点对点法律服务,召开涉企案件公开审查听证会,指导企业设立廉职办公室,帮助企业规范廉洁制度,着力提升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自律意识。
二、坚持惩防并举,标本兼治,全力肩负反腐倡廉新使命
着力查办贪污贿赂犯罪。始终保持反腐败的高压态势,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有案必办。共立案查办贪污贿赂犯罪55人,其中大要案45人,现职科级以上领导干部10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600余万元。加强对群众身边腐败的查处力度,组织开展惩防惠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活动,共立案查办该领域职务犯罪27人,相关案件获评全市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精品案件。突出反腐规模效应,坚持系统查、查系统,组织查办了乡镇工作人员受贿窝串案3人,医疗卫生系统窝串案4人,有效净化了政务环境,反贪局被市检察院荣记集体三等功。
着力查办渎职侵权犯罪。不断拓展办案领域,准确把握渎职与工作失误、罪与非罪的界限,做到不枉不纵。共立案查办渎职犯罪21 人,其中大要案12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127万元,涉及劳动仲裁、福利企业监管、涉农资金申报、市场监管、房地产交易征税等多个领域,有效促进了政府部门依法行政。立案查办了全省首例劳动仲裁领域、禽流感补贴领域和房地产交易征税领域的渎职犯罪案件,所办案件分别被评为全省反渎职侵权十大精品案件和全省检察机关“三个效果”有机统一优秀案例,相关办案经验被省检察院发文推广。反渎职侵权局被评为全省查办危害民生民利渎职犯罪专项工作先进集体。
着力打造天检预防品牌。严格落实预防职务犯罪是生产力的重要论断,着力构建“目标考核促落实、创新机制促活力、丰富形式促教育”的预防模式。推动党委政府将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纳入乡镇街道目标责任制考核和机关平安考核。创建了预防三约谈机制、财政支农资金领域“四+四”预防模式,制定实施《全面推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网格化管理机制》,此项机制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优秀创新成果。建立天台县警示教育基地、举办“清风杯”职务犯罪预防书画摄影展、拍摄微电影、编制预防教育手册,将预防教育纳入县委党校主体班次, 2万多人接受教育。撰写的案件剖析、调查报告等38篇预防材料入选省检察院预防库,预防年度报告被评为全省十佳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报告。预防工作走在全省前列,最高检察院预防厅来我院专题调研2次,在省、市预防工作会议及全省基层检察长工作交流会上作经验交流7次。
三、坚持执法为民,强化监督,切实回应公正司法新期待
强化刑事诉讼监督。深入贯彻修改后刑诉法和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加强对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的监督,共监督侦查机关立案69人,追捕14人,追诉103人。其中,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29人,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13人。坚持既防漏又防错,认真落实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监督撤案21件,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案件作出存疑不捕182人、不诉96人,对不构成犯罪的不捕13人、不诉29人,排除非法证据3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并被采纳56份。加强刑事审判监督,提起抗诉7 件,改判6件。
强化刑罚执行监督。扎实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纠正呈报减刑不当5人,建议收监执行21人,纠正脱管漏管7人。开展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建议对41名在押人员变更强制措施,均被采纳。在全省率先成立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办公室,获县社会管理创新二等奖,有效降低社区矫正人员重新犯罪率,助推我县社区矫正工作走在全省前列。对2013年以来财产刑执行案件开展专项检察,协同审判机关执行32件,有效防止“拒缴罚金却花钱买刑”现象的发生,切实维护刑罚执行的严肃性。
强化民事行政监督。积极构建多元化监督格局,加强对确有错误的生效民事裁判、诉讼活动和执法活动的监督。提起民事抗诉13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51件,其中2件抗诉案件被省检察院评为优秀抗诉案例。对审判、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发出检察建议并被采纳49份。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发出检察建议并被采纳21份。坚持抗诉与息诉并重,着力维护司法裁判权威,共调处各类民事案件219件,息诉17件,其中陈某赡养纠纷一案,被省检察院评为优秀调处案例。
四、坚持理性文明,规范阳光,深入践行绿色司法新理念
全面规范司法行为。组织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整改落实执法不规范问题31项,教育引导干警牢固树立人权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时效意识,严防冤假错案。出台案件质量评查办法,强化对案件的日常动态管理和定期质量评查,办案质效稳步提升。牵头制定《天台县公检法关于办理相关刑事案件协调意见》,对故意伤害、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等案件的办理,统一执法尺度,促进量刑平衡。全面清理历年来的涉案款物,制定赃款赃物集中管理机制。设立刑检办案工作区,规范办案行为,确保办案安全。严格落实《关于依法保障辩护律师在职务犯罪案件侦查阶段执业权利的若干规定》,完善职务犯罪案件侦查环节与律师沟通机制,设立律师阅卷室,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着力构建良性互动的新型检律关系。
持续深化阳光检察。坚持动态、公开、透明、便民,建立集案件受理、控告、行贿档案查询、律师接待和业务咨询等功能为一体的“一站式”检察服务大厅,为社会各界提供便捷服务。在互联网上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3451条,公开法律文书964份,发布重要案件信息28条,对终结性检察决定进行公开审查、宣告128人次。在全市检察系统率先开通微信公众平台,着力构建微博、微信和门户网站“三位一体”的检察宣传矩阵,发布微信725条,在各级各类媒体上发表检察宣传稿件597篇,及时传播检察好声音,传递法治正能量。坚持请进来、走出去,举行专题检察开放日活动6次,邀请各界人士200多人走进检察机关,面对面听取意见建议,不断改进工作。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开展法制宣讲100多场次,切实拉近检察工作与人民群众的距离。
主动接受各界监督。始终坚持把检察工作置于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之下,认真落实县人大常委会《监督司法机关工作办法(试行)》,主动接受代表监督小组、政协民主监督小组的监督,加强与代表委员的日常工作联络。积极配合县人大常委会对检察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职、公正司法情况的专项监督,13名检察官接受了履职评议,其中12名获评优秀。认真办理代表委员建议提案,积极邀请代表委员参与听庭评议、案件评查、工作座谈、开放日等各类活动,充分保障代表委员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员的监督,20件职务犯罪案件接受了人民监督员的监督评议。
五、坚持典型引领,干事担当,聚焦看齐队伍建设新坐标
政治建检保忠诚。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历次全会精神,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以全国模范检察官王盛等身边典型为引领,教育引导干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坚持从严治检不放松,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抓好《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贯彻落实,不断提高检察干警的党性修养,永葆忠诚本色。坚持挺纪在前,强化日常监督,检察队伍保持零违纪。
业务兴检强素质。大力实施人才强检战略,以执法办案一线干警为重点,分层分类推进全员轮训,邀请多位业内专家为干警授课,切实提升干警的业务素养。搭建干警成长平台,强化岗位练兵,组织开展法律知识竞赛、优秀法律文书评选、公诉人论辩赛等活动,加快人才强检步伐。荣获全市公诉人论辩赛团体第三名,10名干警分别获全市检察机关十佳辩手、优秀侦查员和业务尖子等称号;检察微课获省检察机关优秀微课教材。按照省委和上级院统一部署,扎实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制定《天台县人民检察院司法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和《现任检察官入额实施办法》,通过考试考核等程序,遴选产生20名员额检察官,将优秀人员向业务一线集中。
文化育检激活力。坚持把文化软实力做成推动工作的硬支撑,出台检察文化建设实施方案,提炼“厚德、尚法、崇学、和合”八字院训,在全省基层检察院率先成立检察官文联,组建天检合唱团,建成廉政文化长廊,开展书香检察、书画摄影、歌咏比赛等各类活动,凝聚了人心、净化了心灵、陶冶了情操,队伍活力不断增强。
各位代表,过去五年,检察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这是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重视、关心、支持的结果。特别是各位代表、委员,情系检察、建言献策,为我们推进工作提供了强大的动力。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和全体检察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是检察工作服务经济、保障民生的创新措施不多,服务大局的精准性、实效性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法律监督的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还不能满足人民群众对公正司法的新期盼、新要求;三是检察工作基础还比较薄弱,优秀人才培养有待进一步加强,信息化水平亟需进一步提高;四是检察干警做群众工作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等等。我们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县十四届一次党代会开启了天台裂变跨越、高品质建设“小县大城”、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征程。站在新的历史方位,我们深刻认识到,实现检察工作跨越发展,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牢牢把握检察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必须更加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监督,确保检察权的依法正确行使;必须在更高层次上提升法律监督水平,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公正司法的新期待。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历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县十四届一次党代会提出的发展目标,坚持以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以检察改革为动力,把握历史方位,践行绿色司法,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着力提升服务大局的质效性和人民群众获得感,为我县裂变跨越、高品质建设“小县大城”、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以更有力的措施服务保障发展。围绕天台裂变跨越发展目标,综合运用打击、保护、教育和监督等措施,打好服务保障“拆治归”等转型升级组合拳。认真落实最高检察院关于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加强产权司法保护的22条意见、关于依法保障和促进科技创新的15条意见,突出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和侵犯知识产权的犯罪,依法保护群众财产安全和企业健康发展。注重源头治理,推动社会善治,积极参与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互联网金融领域专项整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全力保障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坚决维护公共安全、金融安全和网络安全,促进平安建设,切实保障民生,不断提升党委人大的认同感和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二是以更坚定的信念推进两项改革。深刻认识司法体制改革和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对推进依法治国、全面反腐的重要意义,保持改革韧劲,确保改革任务落实落地。加快推进员额检察官到一线办案,改革办案组织和办案管理,建立符合办案实际的司法责任制,开展内设机构设置与运行模式改革。继续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严格落实党委关于监察体制改革试点要求,以勇立潮头的姿态,做好人员划转、业务衔接等检察环节工作,确保人心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确保改革试点成功。
三是以更规范的监督维护司法公正。继续巩固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成果,完善案件管理机制,提升办案质量,确保自身规范文明执法。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全面加强对侦查、审判、执行等活动的法律监督,完善检察监督体系,健全严格监督常态化机制。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规则,坚决纠防冤假错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突出监督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化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和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财产刑执行检察监督等专项工作,满足群众最关心的食品药品安全、人身财产安全、公平正义等需求。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会同相关社会团体,实施“未成年人观护帮教义工服务积分制”,形成教育、感化、挽救失足未成年人的工作合力。积极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探索公益诉讼。
四是以更严格的要求加强队伍建设。围绕绝对忠诚、干事担当、干净自律、充满活力的要求,全面推进从严治检。抓实主题教育活动,深入开展“解放思想、实干争先、勇做铁军”大讨论活动,引导干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做好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科学分类管理,强化岗位练兵、检校共建、全员轮训,加快培养复合型、专家型、领军型人才,加快推进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深入推进检察文化建设,不断增强队伍向心力。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健全内部严格监督的常态化机制,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天检铁军。
五是以更诚挚的态度接受各界监督。全面深化检务公开,不断完善“两微一网”、案件信息公开系统,进一步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坚持重大事项主动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及时通报检察工作动态,真诚听取代表委员意见和建议。主动接受政协民主监督、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监督,进一步加强与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的联络,切实把各方关怀转化为检察工作成效,以良好的检察公共关系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各位代表,回首往事,我们倍感珍惜;展望未来,我们豪情满怀。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在县委和上级院的坚强领导下,以只争朝夕的精神,撸起袖子加油干,为我县裂变跨越、高品质建设“小县大城”、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