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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9月16日
天台县人民政府关于试鸣防空警报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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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增强全民国防观念和防空意识,使广大人民群众熟知防空警报信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有关规定,决定于9月18日10时至10时23分进行防空警报试鸣。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试鸣范围
天台县城区及平桥、白鹤、坦头乡镇。
二、试鸣信号
1.预先警报(10∶00—10∶03):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时间3分钟;
2.空袭警报(10∶10—10∶13):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时间3分钟;
3.解除警报(10∶20—10∶23):连续鸣响,时间3分钟。
三、有关要求
警报试鸣期间,请各部门、单位和广大市民、过往人员积极配合,保持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
特此通告!
天台县人民政府
2019年9月12日
◎
《天台报》天台县广播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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