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详情
2020年07月02日
《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昨起实施
我县整治电动车违法行为
阅读数:605 本文字数:150
7月1日,是《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正式实施的第一天。昨天上午8点,我县交警在各辖区设卡,开展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重点检查骑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违法载人等行为。现场,交警对未戴头盔的驾驶人进行了教育,并罚款50元。
据了解,从7月1日开始,县交警大队将持续开展电动车违法行为专项整治。
记者 张怡 摄
◎
《天台报》天台县广播电视台
版权所有◎All Rights Reserved
江苏路特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仅提供技术服务支持,文字、图片、视频版权归属发布媒体
备案/许可证号:浙ICP备0750745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