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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13日

天台县应急管理局

关于安全生产领域违法典型案例的通报

(第三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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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有力震慑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行为,推动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天台县应急管理局通报第三季度4起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典型案例:

1.天台蓝创装饰材料有限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案。2021年6月29日,天台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天台蓝创装饰材料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厂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经核查,该公司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七项,天台县应急管理局决定对天台蓝创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处以罚款人民币1.5万元的行政处罚。

2.天台螺丰印刷厂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案。2021年8月5日,天台县应急管理局安监执法人员在对天台螺丰印刷厂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存在下列情况:1.消防器材点检未更新;2.消防器材前有杂物堆;3. 2.5米以下照明灯具采用220V电压;4.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5.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

经核查,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根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五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触犯不同的法律规定,有两个以上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适用不同的法律规定,分别裁量,合并处罚”的规定,天台县应急管理局决定对天台螺丰印刷厂合并处以罚款人民币2万元的行政处罚。

3.天台吉鑫金属表面处理厂生产经营场所未设有符合紧急疏散需要、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责令限期改正,因有事出差,逾期未改正案。2021年8月9日,天台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天台吉鑫金属表面处理厂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厂生产经营场所未设有符合紧急疏散需要、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执法人员当场开具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天台吉鑫金属表面处理厂限期整改。2021年8月13日,天台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天台吉鑫金属表面处理厂进行复查时仍发现厂区生产经营场所未设有符合紧急疏散需要、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隐患未整改到位。

经查,天台吉鑫金属表面处理厂生产经营场所未设有符合紧急疏散需要、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责令限期改正,因负责人有事出差,逾期未改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九条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不得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并应当与员工宿舍保持安全距离。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应当设有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禁止锁闭、封堵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的出口。第一百零二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一)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内,或者与员工宿舍的距离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二)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未设有符合紧急疏散需要、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或者锁闭、封堵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出口的。天台吉鑫金属表面处理厂的行为已构成生产经营场所未设有符合紧急疏散需要、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违法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二项,决定对当事人处以停产停业整顿的行政处罚。

4.天台县统豪橡胶制品厂安全出口未保持畅通、占用封堵案。2021年7月20日,天台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天台县统豪橡胶制品厂检查时发现,天台县统豪橡胶制品厂生产车间搅胎机转动部位无防护罩;消防栓前有杂物堆放;配电箱门敞开。执法人员当即下达现场检查记录、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该单位限期整改。

经核查,当事单位天台县统豪橡胶制品厂安全出口未保持畅通、占用封堵,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二项规定,决定对天台县统豪橡胶制品厂处以罚款1.5万元的行政处罚。

以上4起典型行政处罚案例涉及各个行业领域,多类违法行为,具有一定的普遍性、代表性,也具有较强的警示和教育意义。广大生产经营单位要以案为鉴,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法依规生产经营,全面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改,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021年典型案例曝光清单(三季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