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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14日

我县多“点”发力打造师生满意的幸福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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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通讯员 陈程)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意见自10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实现学校食堂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长效化提供了有力遵循。为此,我县以《实施意见》为指导,围绕“打造师生满意的幸福厨房”总目标,紧盯整治“重点”,打通协同“堵点”,找准长效“支点”,深入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推动校园食堂从“吃得饱”到“吃得好”,全力保障城乡9万余名师生“舌尖上的幸福”。

紧盯整治“重点”,不折不扣建设“规范食堂”。我县严格落实省教育厅等六部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食堂管理工作意见(试行)》的通知要求,将委托经营的高中食堂经营权收回改为自主经营,用工方式变更为管理团队委托服务,全面落实校园食堂公益性经营。同时,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食材采购分34个招标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标,分5个区域明确招标单位,每一类食材罗列4-6家供应商,在价格上根据不同食材设立不同区间,避免恶性竞争,全面把好食材进校第一关。此外,我县还自主开发“金蝶云”数字化平台,启动“购—核—称—观—查—督—签—报”线上线下融合的常态化采购、验收机制,实现管理智慧化。

打通协同“堵点”,共督共治建设“品质食堂”。成立天台县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突出问题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签订安全责任书,落实“干部包保+属地监管+点位到人”责任制,全面落实食品安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建立县纪委、财政、市监等部门联动的立体式的监管体系,在食堂招标、资金管理、食材安全、菜品质量等方面落实全流程监督。各学校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并主动邀请“两代表一委员”、家长代表参与陪餐,设立举报电话和意见箱,建立“家校共管”机制,将食品安全问题专项整治与“民生工程”“暖心工程”等工作相结合。截至目前,各校主动邀请各方入校达3808人次。

找准长效“支点”,群策群力建设“幸福食堂”。我县以《中国居民膳食指南》为参考,结合季节性特点和饮食习惯,分学段量身定制“优质食谱”,确保学生在校用餐吃得安全、吃得舒心、吃得健康。学前教育在全省率先实施“统一带量食谱”,义务教育实施“一周一菜谱”并100%向社会公示,高中段学校落实“因需供餐”措施,打造校园里的“私家厨房”。此外,对学校食堂建立“三色”管理体系,根据风险高低标志“红、黄、绿”,建立“一校一盯”制度,以30天为一轮评价周期,动态调整色标,直至主体“消红”。

“学校食堂事关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是提升师生幸福指数,推进城乡教育提质的重要抓手。接下来,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落细落实19条举措,全力打造师生满意的幸福厨房。”县教育局有关负责人表示。